羅馬書

第2章

1 是以爾責人、無可推諉、蓋爾責人、適以罪己、誠爾所責者、躬自蹈之也、

2 夫人而行此、我知上帝必循眞理鞫之、

3 然則行此而責人者、豈自以爲能免上帝鞫乎、

4 抑藐視其鴻慈、寬容、恆忍、不知上帝之仁愛、導爾悔改乎、

5 乃爾剛愎、罔有悛心、積愆干怒、待上帝震怒、義鞫顯日、

6 視各人所行而報之、

7 凡恆於爲善、求尊榮無壞者、報以永生、

8 爭闖不順眞理、而爲不義者、報以赫怒、

9 患難窘苦、罰諸作惡之人、先猶太、次希利尼、

10 而尊榮平康、賞諸爲善之人、先猶太、次希利尼、

11 蓋上帝不偏視人也、

12 法未立而獲罪者、不以法沉淪之、法已立而獲罪者、將以法審判之、

13 在上帝前、非聽法者稱義、乃遵法者稱、

14 義蓋異邦人無法、而自然遵法、是雖無法而自爲法、

15 法銘於心、以行彰之、內自爲證、而其思慮、時寓褒貶、

16 迨上帝以耶穌基督鞫人隱微之日、如我福音所言、

17 也爾稱爲猶太人、以律法是依、以識上帝爲榮、

18 旣習於法、則知其旨可辨異同、

19 自信爲瞽者之相、暗者之光、

20 愚者之師、蒙者之傅、其於律法、有一眞知之儀範、

21 且爾欲正人、而不正己乎、爾言勿竊、而自竊乎、

22 爾言勿淫、而自淫乎、爾惡偶像、而自于聖乎、

23 爾誇律法、而自犯法、辱上帝乎、

24 上帝名、緣爾謗讟於異邦中、如經所云矣、

25 爾遵法、則割禮有益、爾犯法、雖已割若未割然、

26 若未割而守法誡、則雖末割、豈不謂之已割乎、

27 其素無割禮而守法者、豈不罪爾、謂奉詔受割、而仍犯之耶、

28 其明爲猶太人者、非猶太人、其身明受割禮者、非受割、

29 隱爲猶太人、則誠猶太人、心受割禮、則誠受割、蓋在內心、不在虛文、其令聞非由人、乃由上帝、〇